一、總的說明
1.制訂本標準的目的
作為勞動保護、環境保護和回收有用物料用的
袋式除塵器,在我國已得到了廣泛應用。生產
袋式除塵器和它所用濾料的工廠,也已由哈爾濱、上海等幾處,遍布到全國許多城市。目前,我國在過濾理論的研究和除塵器的設計方面,與國外相比差距不大,然而,由于沒有統一的標準和嚴格的質量要求,生產的產品,特別是濾袋和濾料,在質量和性能方面,有些還落后于國外,尚不能適應我國生產發展的需要。這不僅為設計選用造成很大困難,使用中經常出現性能不符合要求、容易損壞和壽命低等情況,同時,也為制造廠原材料浪費和加工復雜等一系列問題,甚至像亞麻廠那樣,導致爆炸傷亡事故。
為了使
袋式除塵器用濾料及濾袋的設計、選用、加工制造和對之進行質量檢驗等都能有所依據,避免人力、物力和能源的浪費,不斷提高袋濾技術的水平,確保
袋式除塵器發揮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特制訂此標準。
2.標準的起草過程
1986年4月予北京,由原我國標準局、勞動人事部和我國環保局聯合召開了“編制
袋式除塵器標準的規劃會議”,會上擬訂了
袋式除塵器標準的層次、名稱、要求、負責起草單位和完成時間。會議建設由東北工學院承擔起草《
袋式除塵器濾袋及濾料》標準。1987年10月勞動人事部向學院下達了起草這一國標的任務書。
為使起草的標準既能夠反映當代國際水平又能密切聯系我國實際,我院對國內外有關濾料和濾袋方面的標準和資料,進行了廣泛地收集和分析。在此基礎上,起草了編寫大綱。在全國環境工業協會袋式除塵委員會的主持下,對大綱進行了兩次討論和修改。1988年10月提出的征求意見稿,就是根據1988年4月于北京第二次討論通過的編寫大綱起草的。
根據討論通過的大綱,我院還與上海紡織合理研究院制訂了反映濾料織物特性和濾塵特性方面的指標,并接受袋式除塵委員會給予的任務,對全國幾十家工廠提供的濾料樣品進行了織物性能和濾塵性能的測試,為標準的制訂,特別是標準中制訂技術要求的項目和確定其參數,提供了合理依據。
為了進行濾料濾塵性能的測試,我院研制了LC系列的濾料性能測試儀。目前,這套儀器與其他儀器配套,已可以進行濾料濾塵性能的各項測試,精度可以達到標準所規定的要求。
到1989年季度末,收到各方面對《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共128條。根據這些意見,按GBl.1的要求,重新起草了第二次征求意見稿,并攜此稿赴京向勞動部作了專門回報。,根據領導的指示和有關同志的意見,再次對原稿修改后,提出了“
袋式除塵器用濾料及濾袋的技術條件”標準的送審稿。
起草標準的過程中,勞動部、我國標準局、我國環保局的領導,不僅對制訂標準的意義,應遵循的原則給予了明確的指導,而且對具體內容也提出修改意見。勞動部勞動保護合理技術研究所、冶金部安全環保研究院、上海寶鋼設計院、上海市紡織合理研究院、北京工運學院、重慶鋼鐵設計研究院、哈爾濱環保所、機械委設計研究院、沈陽自動化儀表廠、合肥水泥研究院、鞍山焦耐設計研究院等許多單位的,對此標準的制訂都非常關注。他們不僅提出了大量寶貴的意見,而且介紹了他們多年的實踐經驗,提供了本人積累的珍貴資料。
在此,對起草本標準曾給予關懷和支持的各級領導和各方面,特致誠摯的謝意。
3.關予本標準的特點
濾料是紡織工業的一種產品,濾袋則是機加工部門生產的
袋式除塵器的一個部件,
袋式除塵器又被廣泛應用于各個部門。標準中所涉衣到的包括濾料及濾袋所用的原料和加工方法而且更重要的還有與使用條件密切相關的濾料與濾袋的性能。因而,可以認為本標準不是單純的紡織產品標準,也不是一種方面性質的標準,而是需要全面考慮
袋式除塵器的工作原理工作過程與使用特點、濾料與濾袋所需的原料、生產工藝、配套部件技術特性和它們之間的依存關系而制訂的一種綜合性標準。
二引用國際標準的情況
為使制訂的標準能與國際標準相一致或靠近,特進行了檢索,但在ISO中沒有查到可以接引用的標準。
本標準全面引用了日本粉體工業技術協會予1984年7月制訂的“集塵用濾布規格”。普遍認為這是在集塵用濾料方面,內容全面、技術水平比較高的一個標準。在起草標準中的技術要求和有關測試方法章節時,還參考了ISO和JIS的相關標準以及西德和日本的某些企標準??紤]到袋濾技術近年來又有了發展以及我國的實際情況,起草的標準與引用的日本標準相比,在內容上做了補充,層次上做了調整,但在技術要求方面,則基本上保持了國際水平。
引用和參考的標準以及有關參考資料如下:
1.(社)日本粉體工業技術協會“集塵用濾布規格”(1984年7月制訂)o
2.IS05081-77《機織物斷裂強力和斷裂伸長的測定》o
3 .jISL1094《織物及編織物帶電性能試驗方法》o
4.日本吳羽株式會社《濾料產品規格》o
5.霞德LORRCH GMBN“工業用無紡織針刺濾料規格”o
6.日本中尾過濾布工業株式會社“關于濾布的選定”o
7.胡鑒仲、隋鵬程等編著“
袋式除塵器手冊”o
8.GB7687-87《玻璃纖維過濾布》。
9.中國大百科全書(紡織卷)。
三、有關章節的說明
1.關于標準的構成
袋式除塵器用濾料與濾袋涉及許多方面的問題,但是一個標準不應該也不可能包羅萬象。起草者曾寫成了《
袋式除塵器用濾料》和《
袋式除塵器用濾袋》兩個標準。在向勞動部領導和有關征求意見后,考慮到濾料和濾袋在很多方面還有聯系,將此二者作為兩個標準處理并不妥當。應該首先制訂出技術條件,以后再以此為根據,制訂具體的標準。后決定仍起草一個標準。分濾料與濾袋兩部分,重點在于技術條件。與濾料、濾袋關系密切的測試方法在標準中單列了一章,具有特殊性的測試方法,有待今后再制訂具體的標準。
2關于術語、符號、代號
在征求意見稿中曾單獨列出了與本標準有關的術語、符號及代號一章。指出,其中有些在GB6719-86和GB12138-89中已經定義。有些術語、符號及代號雖另有解釋的必要,如寫在有關章中,則與所規定的內容更能密切配合。為此在《送審稿》中沒有單列術語、符號及代號一章。
3.關于濾料的分類與加工方法
在個征求意見稿中,列有濾料的加工方法一節。用不同方法制成的濾料,其濾塵性能各異,在設計選用時給予注意,因此,有必要按加工方法對濾料進行分類,而無需對其加工方法做出規定,所在以《送審稿》中刪了《加工方法》改列為濾料的分類。
一些建議將濾料的加工方法改稱為織造方法或織制方法??紤]到有些濾料并不需要織造過程,稱加工方法似更為概括。
4.關于非織造布濾料和無紡物濾料
在研制、設計和使用
袋式除塵器的領域里,都習慣將不經過一般的紡紗和織造過程直接將纖維成網或紗線成層經特殊工藝制成的片狀物濾料,稱為無紡布濾料,而且延用了多年。但是,在GB5709-85紡織名詞術語(非織造布部分)中將這種物料稱之為“非織造布”。為了與國標相一致,故采用了《非織造物濾料》的叫法。
5.關于非織造物濾料的基底
非織造物濾料的基底是根據CB5709-85選用的術語,即習慣所說的底布或基布。
6.關于濾料材質
除征求意見稿中所列材質外,又增加了碳纖維。各種材料一律采用國際通用符號,選用該材質的英文字頭,符號相同時則采用雙字母。
7.關于技術要求
勞動部領導和很多認為作為“技術條件”的標準,不僅應提出表示濾料的濾袋特性的項目,而且應作出數量上的規定,否則此標準就很難貫徹。為此,送審稿中重點補充了對濾料和濾袋的技術要求。
由于
袋式除塵器用濾料種類很多,規格與型號不一,對其技術要求還缺乏系統的研究工作,可以借鑒的可靠數據也比較少。因而,對濾料與濾袋的基本性能作出定量的要求,確實非常困難。為了完成這一任務,起草者對西德、日本和我國生產的幾種濾料的技術性能進行了匯總,結合我國
袋式除塵器生產與應用的實際,就濾料的形態特性、強力與伸長率、抗熱性、透氣性、阻力特性、除塵率和抗靜電性等方面,提出了定量的要求。對各種數據都經過了反復核對,基本上可達到國際同類產品的水平。我們對國產幾十個濾料樣品實測結果證明,只要按本標準的要求進行認真加工,提出的指標是可以達到的。
8.關于濾料的抗靜電性
在
袋式除塵器中,由于靜電因素造成粉塵爆炸的現象雖然引來了國內的大關注,但是,由于靜電的產生和粉塵的爆炸所受影響因素眾多,實踐證明了采取抗靜電措施的濾料可以明顯地降低
袋式除塵器捕集粉塵爆炸的概率,而完全防止粉塵的爆炸還采取綜合的技術措
施。本標準對濾料抗靜電性能的定量要求,是根據即將報批的GB/T1703《織物靜電特性試驗方法》和綜合國內外15種抗靜電濾料實測技術數據提出的。
9.關于濾料單位面積質量
我們習慣稱之為布重或單重,現按GB4669-84改稱為濾料單位面積的質量,不另命名、本標準不再規定它的測定方法。
10.關于濾料經向定負荷伸長率
這是為了防止濾袋變形仲長后造成濾袋底口堵塞而對濾料提出的一項新的考核指標,受到了
袋式除塵器設計和使用部門的歡迎。日本吳羽株式會社生產的適宜作為長濾袋的Es_140E型濾料在反復加載(10kg/mm)10次和50次后,其徑向與緯向的變形不大過0.12%。我們提出的試驗方法中規定加載40N是按直徑為300mm、長10000mm、單位面積質量為500g/m2的濾袋、表面容重量接近2000g/m2時濾袋與粉塵的質量和作用于濾袋頂部相當于試樣寬度濾料的受力情況而設定的。有的根據計算建議將負荷增到50N,有的建議將之減為10N/10m,兩種意見都有道理??紤]國外是反復加載屬動負荷,我們是連續加載相當于靜負載,決定仍暫按40N試驗。
11.關于濾料的透氣度
本標準7.4對濾料透氣度的測試方法、度量單位都做了規定。為了與
袋式除塵器濾速的單位相一致,沒有沿用一般織物透氣度的單位面將單位改為m3/m2.min或m3/m2.sec。透氣度有數種單位,它們之間的關濾料的透氣度因濾料的結構型式和密度的大小而異。它雖然是表示潔凈濾料阻力特性的一個指標,但因其數值約大于濾料實際工況一個數量級,而潔凈濾料的阻力對
袋式除塵器的總阻力又無足輕重,所以本標準沒有對透氣度的大小做出規定。但是,透氣度偏差卻是衡量濾料質地是否均勻的有益指標。為此,參照日本麻益株式會社向我國太鋼提供濾料時的產品質量確保指標,規定每批量濾料抽樣檢測結果與公稱值的限偏差不得大過±25%。
12.關于濾料的阻力特性
系統的實驗證明,在濾速為0.1~ 5.Om/min即濾料實際工況下,氣體通過多種潔凈濾料的流動多屬層流。
但這種計算只限于常溫和非高溫深井條件。而且阻力系數又是指溫度(20℃)時的數值。設計計算時,應按實際情況進行校正。
在技術要求中,對濾料的阻力共提出了兩項指標,一是阻力系數,用以考核濾料的結構型式、密度大小及其均勻程度;另一個是動態濾塵時阻力,后者不僅可以表達濾料本身結構方面的特性,而且還可以綜合反映濾料的清灰難易等方面的狀況。
13.有關濾料的除塵率
本標準對濾料的除塵率規定了兩個指標。系統的試驗已可證明,利用LC-1型濾料性能測試儀,在靜態條件下,測定濾料定負荷容塵時的除塵率,操作比較簡便,可以對濾料的除塵率進行評價,適于推廣應用。濾料生產廠的自檢便可利用這種辦法。但是,在研制一種新型濾料或考察幾種濾料對多種工況的適應性時,就進行動態濾塵特性試驗。
14.關于濾料的選擇
袋式除塵器的效果能否得到充分發揮,很大程度上決定于所選濾料是否得當。參照國內外有關資料,在送審稿中曾就此列有專章,但在評審會上,眾多認為此問題所受因素眾多,故未列入報批稿。
15.關于濾料的命名
國外許多我國都陸續推行了統一的命名方法。本標準中規定方法是參照日本的命名原則制訂的。有的提出,命名太長則不便應用,為此由原來的7位改為5位,為了區別字母“O”與數定符“○”,已將二者用其他符號隔離開。
16.關于濾料的檢驗
為了把住質量關并能統一掌握濾料的特性參數以便于濾料的設計選用和評定等級,對新研制的濾料產品的檢測和定期統一檢驗由我國認定的部門監測。在監測周期內可由廠方質量監督部門進行自檢。
對于濾料有多種檢測項目,每項檢測,均應按該檢測方法的國標中關于采樣的規定進行采樣,本標準不另作規定。